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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據河南省信陽市淮濱縣人民法院,2000年9月經人介紹,張某和女子李某相識相戀后未婚同居,期間育有一子一女。直至2018年3月,兩人才補辦婚姻登記手續。同居后,張某生意繁忙無暇顧家,李某便在家全職帶娃、照顧老小。轉眼20年,兒子結婚成家、女兒順利考上大學。誰料2020年4月,張某以感情破裂為由起訴離婚。在審理過程中,李某以20年無怨無悔全職照顧家庭,現年齡大、無工作能力為由,要求張某支付“青春損失費”。河南省淮濱縣法院審理認為,在婚姻存續期間,李某全職顧家且無工作,在撫養子女方面承擔較多義務,現兩子女均已成年,李某離婚時要求張某給予補償??紤]到李某離婚后生活確有一定困難,張某作為有負擔能力的一方,應當給予適當的幫助。法院酌定張某每月支付李某經濟補償金1000元。